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要求。然而中国当前缺乏关于再生资源管理的基本法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的发展在实际操作中表现为缺乏执法管理的依据,这就使得中国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相对比较落后,造成了大量的再生资源得不到有效回收利用,加大了中国的资源损耗和环境治理难度。
2006年9月刚实施的《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275—2006)标志着中国静脉产业作为一门独立产业的真正发展,但可以看出中国各方面的配套制度都不完善,关于静脉产业体系的研究在中国还刚刚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