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龙是个大节日,舞到任何一处都会受到招待。舞龙的队伍有时可以吃五六次酒宴,这叫“龙换酒”。 等到舞龙完毕,就将首尾烧掉,龙身送回庙内,明年再用。 灯节虽始于汉初,盛于唐宋,但“舞龙”的习俗,相信是承继殷周“祭天”的遗风。 龙在历史文籍的记载中出现的时间极早,而且“舞龙”包含“风调雨顺国泰民 龙
安”,原有“祈年”的意思。 古人民智不开,大概由于龙在神话中是海洋的主宰,威力无穷,而海洋主水,龙也就很自然的做了农作物的司雨神。民以食为天,谷物是维持生命的根本,间接也就操纵了人类的生命。按这意义敷衍,龙的重要性竟是超逾了祖宗----帝舜、契和后稷。如此,龙被古人奉为“吉物”出现在庆典祭祀中,自然也不足为奇了。 《 礼王制》称:“宗庙之祭,春曰钥,夏曰[衤帝],秋曰尝,冬曰烤” 可知春节的“开灯”,就是代表“春祭”。所以,“舞龙”初应是一种祭祀,而非娱乐,成为助庆娱乐应是汉唐以后的事。这里有一则传说,也可以说明舞龙纯是纪念,含有祭祀成分---- 相传很久以前,苕溪岸边有个荷花村,村前有一个荷花池,池塘里长满了荷花。每到夏季,碧绿的荷叶铺满水面,无数朵出水荷花,袅袅婷婷,鲜艳无比。 荷花池边住着一对勤劳善良的青年夫妇,男的叫百叶,女的叫荷花,夫妻俩男耕女织,相敬相爱。这一年,荷花怀了孕,过了十个月,孩子却没有生下来。又过了一年,还是没有生下来,直到九百九十九天,才生下了一个男孩。百叶见孩子生得端正健壮,心里好生喜欢。再仔细一瞧,倒是错愕不已:这孩子的胸口脊背上长着细细的龙鳞,金光闪闪,耀人眼目。数一数,有九百九十九片。旁边的接生婆一见,大吃一惊,嚷道:“哎呀,了不得,你们家里生了个龙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