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惠州市海运保险进出口货运保险工厂出口国内运输保险

    2024-11-18 10:56:01 4514次浏览
    价 格:80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一) 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时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二) 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三) 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航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继续有效。(四) 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单正本、提单、、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拱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五)在熟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816657 次     店铺编号9282053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小区字典     专属客服:颜艳珍    

    1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