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在地方税务局备案后,企业所得税为15%,减免10%。企业需要每年在税务局做高新技术企业备案,通过后,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 2、软件企业认定,在税务局备案后,自获利年度起,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完五年优惠后,不再享受任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高新企业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照25%征收。 软件企业可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 1、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软件企业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提高到20%; 2、凡受聘于本市软件基地或软件企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或在国内外获得项士及以上学位的软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办理调京手续,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3、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增加本企业资本金投入以及个人次购买住房、轿车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已纳个人所得税的80%; 4、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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