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对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建筑垃圾违规处罚条列
拆除施工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都可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1.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2. 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3. 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哪些政府部门管理渣土运输
渣土运输的主管单位是城管大队或环卫局。在各区,城管支队内部专门有渣土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办公事宜;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运输路线及通行时间;
环卫部门负责渣土运输的遗撒问题。
渣土由于来源不同,其成分也不同,有的以碎砖及沙土为主,有的以碎混凝土块为主,还有的以碎石及新土为主,但是有两类渣土消纳场将拒收,一是大型混凝土块,必须破碎后再装车运出;二是含有大量腐败物质的渣土,如拆除陈年化粪池的渣土,因为太臭,必须运往清洁队的垃圾场才能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