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景灯光照明应根据城市规划统筹考虑。
城市夜景照明应与城市规划紧密结合,是城市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按总体规划,重点抓好反映一个城市特征的标志性工程的城市亮化工程建设,不仅照明功能合理,而且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画龙点睛,成为城市形象的经典之作。
根据城市功能进行夜景设计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部署,夜景设计要与城市和建筑物功能的特点相互吻合。不同功能性质的街道和地段,特定的环境和建筑物,其灯光照明一应有不同的氛围、不同的亮度或不同的风格要求。
城市亮化技术并不是建立在照明工程原理基础之上的,而是基于对美学价值的感受和洞察力。通俗地说,就是必须广大市民觉得好看,觉得舒服才是成功的亮化工程。所以我们在设计城市亮化工程时,不管是亮化道路、广场还是建筑物,必须明确亮化的目的是通过灯光让人觉得舒服、好看,也就是以人为本。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特色,城市亮化工程只有“亮”的有特色才算是成功的。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规划定位。每个城市都应根据总体规划制定城市亮化专项规划,在专项规划中首先应明确城市总体亮化的原则与特点,再对各个功能区的基本照明指标,如照度、亮度、均匀度、眩光控制要求、色彩控制要求、灯杆灯具控制要求等一一注明。城市亮化是必须的,但是要“亮”的有创新、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