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绝大多数报废汽车拆解后仅废弃金属可得以回收利用,残值浪费严重,拆解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及拆解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没有得到贯彻,产生了严重、甚至不可逆转的环境污染。
“中国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认证的大部分企业处理技术水平较之国际本已偏低,而且没有统一的国家汽车零部件报废产业标准和检测标准,因此回收利用率低,企业盈利能力差。”
杨雷说:“正规企业如此,那些非正规企业才能高价收车、非法经营,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和严重的环境污染是必然的结果。”
1990年7月6日以后注册登记,厂定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或等于6吨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办理长不超过5年的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1990年7月6日以前注册登记的,使用期限为8年,允许办理不超过4年的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
消防车、吊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使用年限为10年,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检验情况延缓报废,延缓报废期间每年检验1次。
右置方向盘汽车不得延缓报废。
延缓报废参加特殊检验的各类汽车,当年度首次到总队直属检测站检验,当年的其它次在支队检测站检验。
毋庸置疑,如果报废车回流到市场,势必会存在一定的隐患。《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禁止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