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
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经批准设立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以及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等几大类。
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真正能提供受托单位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工商税务注册年检、财税咨询等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
一般,代理机构会提供以下业务:
1、整理原始单据、记账凭证;
2、出具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每月纳税申报及税款交纳,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4、新公司国地税报到等;
另外,有些机构可以提供免费的每月报税短信通知,邮件通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