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机械工程专业工程师评职称论文、出书条件整理
一、高级工程师
(一)、在工程师任期内,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获科技奖的主要参加者;或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市(厅)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2)研究成果被列为省(部)级推广项目或被省(部)级主管部门决策采纳;或被省(部)确定为定型产品,并转化为商品。
(二)、在工程师任期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1)公开出版过专著或译著(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上宣读或交流1篇论文;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市(厅)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3)主持完成县(市)级以上工程规划、咨询、设计、评估项目5项以上,并经相关部门认可或实施,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者;或主持完成市(州)以上工程规划、咨询、设计、生产、评估项目3项以上,并在技术上做出突出贡献,受到省级以上奖励者;或主持完成省(市)以上工程项目,做出突出贡献,受到省以上主管部门表彰者
二、工程师
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其业绩与成果必须具备(1)至(3)条中的1条和(4)至(6)条中的1条:
(1)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市(厅)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参加者;
(2)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
(3)技术成果被市(厅)列为推广或实施项目;
(4)主持完成县(市)级以上工程规划、咨询、设计、评估项目3项以上,并经相关部门认可或实施,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者;
(5)在主持或主要参加中、小型项目中,能积极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
(6)在工程项目中任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3项以上小型工程或相当规模的施工项目;或负责组织施工的工程2项以上,通过市(厅)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达到良好标准。
3、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撰写下列文章之一:
(1)参与出版了专著、译著,并撰写1万字以上;
(2)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市(厅)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论文。
三、助理工程师
能够承担并完成本专业各环节的工作,编写有关技术文件,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能撰写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四、技术员
能在上一职级人员的指导下,承担并较好地完成某些环节的专业工作和技术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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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其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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