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做账的常见问题
一、会计做账的凭据一般有哪些?
所谓“会计做账的凭据”就是指会计凭证中的原始凭证。
那么,在当前中国国情下,在实践中具体的原始凭证是什么?
1、1.(多的,也是常常被提起的);
2、外企业开具的收据;
3、财政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4、4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的财务专用收据;
5、医院、学校等使用的专用收据等;
6、捐赠收据;
7、银行、邮政、铁路等部门收费凭据等;
8、(八)企业内部的工资表、奖励单、支付单、收款收据、成本会计数据、物流数据等;
9、9.资产被盗报警资料、法院裁定(判决、调解书)等。
以上只是一个概括。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各种奇怪的原始凭证,需要具体分析。
二、二是不是只有正式才能做账?
由于我国税收管理在很多时候过分倚重了“以票控税”,给一些初涉会计职场的人一个误会就是——会计做账必须要见到才能做账。其实,这是一个天大的误区。
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真实反映经济业务,有些经济业务本身就不需要。
1、债权人的权利与债务之间的关系仅反映出来
收据,收据信贷,合同和银行凭证可作为记账依据。例如:预收定金、支付欠款、资金拆借等。
2、②发生的业务属于非税经济业务。
比如企业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是还未履约就有一方违约,后法院裁定或判决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此时,违约金的支付与无关,因为不涉及税收。但是,双方都可以依赖法律文件、银行声明等。
实务中,类似这种情况的很多。
3、特殊部门使用的特殊票据
所谓特殊票据就是除税务以外,国家或税法认可使用的票据。具体包括有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军队与使用的收据、医院与学校等使用的收据、银行收费凭据、邮政部门收费凭据、铁收费凭据(含火车票)、航空公司收费凭据(含机票)等等。
这些特殊票据在现实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并且大多数也是被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
因此,这些特殊票据,虽然不是税务,但是实务中可以起到相同作用,多数都能在税前进行扣除。
4、企业内部的凭据
企业按照规范的财务管理方法生成的内部凭证是会计核算过程中的重要凭证。
例如,按规定生成的固定资产折旧表可以作为折旧核算分录的会计依据;原辅材料领用清单是生产成本核算的重要依据,也是核算“生产”。其中一个会计分录条目,如成本。
企业的工资和奖金、补贴等发放资料,是会计上处理“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的依据。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对外投资的决定是处理"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的必要基础。当然,这包括向股东分配股利以及对此类建议的需要。
所有涉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盘盈盘亏处理等,企业内部按照内控程序产生的资料,都是这些会计业务或会计分录必须的依据。
企业内部的凭据根据企业的规模与管理方式不同,可能不尽相同。
三、是不是只有正式才能做账?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从未规定纳税前必须扣除正式。涉及税前扣除的规定很多,但是规定必须要有正式才能税前扣除的,我的理解是涉及的货物或劳务多数情况下是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应税范围。比如,成本耗用的存货要能得到税前扣除,外购的应该有正式;发生的费用支出,如果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应税范围就必须要正式。如果涉及的成本费用支出,不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应税范围的,应该是不需要正式的。
四、所有的报销凭证是不是必须要有老板的签字?
这一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取决于企业规模、组织形式、内部控制要求。
在大中型企业,一般管理规范或进行预算管理,企业有比较规范的分级授权制度等,财务报销等一般会按照分级授权制度进行办理,不可能也不应该所有的财务报销都由“老板”签字;同时,在管理规范的企业,一般还会分预算内和预算外支出,二者签批程序也是不同的。
在很多小型私人公司,该公司的控制因,老板更喜欢在公司行使“笔” - 不签名的所有者不能报销。这也是原因许多人犯错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