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金保函
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履约保函
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倘若履约责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约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约项下的其他业务,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该款项通常相当于合约总金额5%-10%。
关于保函办理所需要条件:
1、投标保函:
1) 投标保函办理较为简单,需要企业提供招标文件“招标须知”部分扫描件,和企业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即可;
2) 零保证金,一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当天提供资料扫描件,次日能够收到保函原件和发票;
2、履约、预付款保函需要资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贷款卡及密码
(6)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
(7)资质证书及履约能力证明
(8)公司章程及出具分离式保函承诺书
我公司可以尽可能为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从优选择适合企业的开保函政策。
对投标人:
减少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获得资金收益;
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有利于维护正当权益。
对招标人:
良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