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红坳村

    联系:李土振

    手机:

    Q Q:2804588409

    微信:

    小程序

    盐田事故车回收,专业专注,全心服务

    2024-12-27 12:07:01 1401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主营项目:深圳南山报废车回收,南山区报废车辆回收,深圳废旧货车收购

    公司一直本着“诚信经营,真诚合作、价高合理、致力环保”的经营理念,我们始终秉承利润与环保双赢的回收方式,以真诚,合理的价格与客户合作。我们尽力为您减少中间环节、以终端商价格向您直接收购,坚持“变废为宝、环保至上”的双赢理念!立足市场经营;为节省您的时间与精力,竭诚为您提供诚信、快速、、热情周到的服务。

    公司专门回收报废汽车。深圳南山报废车回收,南山区报废车辆回收,深圳废旧货车收购等。

    多年来,公司秉承“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经营理念,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报废汽车行业两个规范,制订、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通过电话预约,主动上门,代办手续等方式,为车主、为社会诚信服务,努力为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尽到企业的社会责任。

    汽车使用达到一定期限 ,各个系统的组件大部分已完成使命 ,维护和修理已不能保障汽车的行驶,应当及时报废更新。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公司主要回收各类报废汽车及废旧汽车;轿车、面包车、货车、吉普、大巴中巴、商务车、工程用车等,我公司以诚信经营、合作共赢的理念,在公平竞争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让闲置的资产动起来,变废为宝,环保、创收!

    我们真诚期待和各厂家的合作,我们将竭诚为贵公司提供快速、优质、热情上门收购服务!

    重信誉、快捷,是我们的宗旨。希望能和您成为信赖的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3190448 次     店铺编号31366480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小区字典     李春琳    

    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