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三点“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明确了建筑消防设施年检的必要性。
已投入使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建筑消防设施必须进行检测,并出具详细、客观、科学、公正、真实的检测报告(书),作为消防监督机关检查验收的依据;并且企业根据检测报告(书)做出整改,消除火险隐患,杜绝火灾事故。
消防通信
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都建有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119”消防指挥中心(火灾报警电话为119)。许多大中城市建立了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主要包括火灾报警及接收、火警辨识、编制出动方案、下达出动命令、力量调度、现场通信保障和消防信息管理等功能。
火灾事故调查。《消防法》对火灾事故调查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安部还发布了《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对火灾事故调查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和方法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认定火灾原因提供技术支持,成立了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和公安部消防局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公安部成立了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由多个学科的专家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受公安部指派或经公安部同意,协助、指导各地及有关部门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火灾原因提出鉴定意见;参与研究和制定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收集、研究国内外火灾事故调查信息;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技术咨询、培训等。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