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油墨、丝印废气经UV光解+活性吸附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
二、印刷丝印废气净化设备(UV光解废气处理+活性炭废气吸附)排放达标执行标准:
序 号
污染物名称
允许排放浓度
(mg/m3)
允许排放速率(kg/h)
排气筒(m)
二级
1
苯
1
15
0.4
2
甲苯
15
15
1.0
3
二甲苯
15
15
1.0
4
总VOCs
80
15
2.9
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二时段排放限值。
三、印刷丝印废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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