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证有什么用处:一、可以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
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买卖、租赁、按揭国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
二、可以在国内成立办事处
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产买卖、租赁合同、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合同等;参加国际招标;签与诉讼;及申请商标、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
三、可以在内地成立外资公司(独资或者合资)
公司公证范围:投资者是香港公司或其他组织形式提交公证文件,经内地司法部确认的具有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出具的公证文件原件;包括: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公证、商业登记证公证、周年申报表公证等。
公司公证所需资料:1、公司注册证书确认本或复印本;
2、公司周年申报表;
3、秘书、董事资料更改通知书(如有)确认本或复印本;
4、公司商业登记证书复印本。
5、公司全体董事及股东个人证件
注:文件使用国(非海牙公约成员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经过香港港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中国大使馆认证。若需经某国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院加签认证,后需做该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之后文书方可在该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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