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若情况比较严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当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出现异常情况或基坑出现渗漏、流砂、管涌、隆起或陷落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4.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可能发展的变形裂缝或较严重的突发裂缝;
5.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报警的情况。
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应根据监测项目、支护结构的特点和基坑等级确定,可参考表8.0.4。
注:
1.h — 基坑设计开挖深度;f — 设计极限值。
2.累计值取值和相对基坑深度(h)控制值两者的小值。
3.当监测项目的变化速率连续3天超过报警值的50%,应报警。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并及时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报告监测结果:
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监测数据变化量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存在勘察中未发现的不良地质条件;
4.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未按设计施工;
5.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
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周边地面出现突然较大沉降或严重开裂;
9.邻近的建(构)筑物出现突然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
10.基坑底部、坡体或支护结构出现管涌、渗漏或流砂等现象;
11.基坑工程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
12.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异常情况。
裂缝监测可采用以下方法:
1.对裂缝宽度监测,可在裂缝两侧贴石膏饼、划平行线或贴埋金属标志等,采用千分尺或游标卡尺等直接量测的方法;也可采用裂缝计、粘贴安装千分表法、摄影量测等方法。
2.对裂缝深度量测,当裂缝深度较小时宜采用凿出法和单面接触超声波法监测;深度较大裂缝宜采用超声波法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