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振业街12号恒大绿洲9号楼1单元2层210室。(注:恒大影城旁)

    联系:贾经理

    手机:

    电话:

    Q Q:326323087

    邮箱:326323087@qq.com

    官网:新疆隆德鼎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微信:

    小程序

    新疆代办建筑资质,因为专业所以信赖

    2024-11-19 02:32:01 2325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

    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8798490 次     店铺编号10562377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小区字典     专属客服:杨敏    

    1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