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低倍数空气泡沫产生器(PCL4 PCL8 PCL16 PCL24)
证书编号:Z2014081807000013检验报告号:Gn201515599
关键词:立式泡沫产生器 PCL泡沫产生器 液上泡沫产生器
低倍数泡沫产生器 泡沫发生器
简介
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以下简称泡沫系统),是将泡沫喷入燃烧液体表面形成泡沫层或一层膜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泡沫系统中产生和喷射泡沫的关键消防设备。是一种固定安装在油罐上,产生和喷射空气泡沫的灭火设备。当泡沫消防 车固定消防泵供给的泡沫混合液流,经输送管道通过产生器时,形成空气泡沫,扑灭油类火灾。
安装产生器时在储罐壁的开孔,应保证储罐上部要保留有足够的空间,储存液体的液面要低于产生器进口,应在储存液面线以下,以免影响泡沫质量及泡沫形成,并防止液体从产生器口流出。
泡沫产生器一般有四种型号:PCL-4,PCL-8,PCL-16,PCL-24。
一、使用说明
1、空气泡沫产生器进口标定工作压力为0.5Mpa,也可以在0.3—0.5Mpa压力范围内使用,但混合量和泡沫量相应变化。
2、从水泵上要配有PH32、PH64型空气泡沫混合器按比例输送空气泡沫液。
3、本产生器配有3%型和6%型普通空气泡沫液。
4、为防止易ran 液ti贮罐内气体蒸发外漏,壳体出口端必须安装密封玻璃。该玻璃一面刻有易碎裂痕,混合液流压力在0.1—0.2Mpa时即可冲碎。易碎裂痕一面应朝喷出口方向安装。
5、导板安装在贮罐内壁上,保证泡沫罐壁淌下、平稳地覆盖在燃烧液面上,以提高灭火效果。
6、空气泡沫产生器进口管孔径不得小于D所规定的尺寸。
二、技术参数
型 号
额定进口压力
(MPa)
额定混合液量
(L/S)
发泡倍数
特性系数
K值
PCL4
0.5
4
≥6
5.75
PCL8
8
11.5
PCL16
16
23.0
PCL24
24
34.5
型 号
额定进口压力
(MPa)
额定混合液量
(L/S)
发泡倍数
特性系数
K值
PCL16
0.5
16
≥6
23.0
产生器进口压力范围是P: 0.3~0.6MPa
混合液流量Q: Q=K·√P ( Q:L/S、P:MPa)
产生器适合配用:3%和6%各种类型泡沫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