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要求 1)粪便转运站(场、码头)设施应完好、整洁。转运的粪污水应密闭贮存于贮粪池内。贮粪池应符合防渗漏、防臭气扩散和防蝇的要求,并设置防火、防爆设施。 2)贮粪池内的粪便应及时转运,不得外溢。 3)输粪管道应完好、畅通,闸阀应严密,无破损、滴漏。 4)转运作业时,粪便不得污染水体和作业场地。冲洗作业场地的污水应经适当处理,排入污水管网或收集池,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5) 将人力收集车的粪便转运到机动车时,应保持转运作业的紧密衔接,不得任意将粪罐、粪桶、手推粪车停放在主要道路上。 6)卸粪时应谨慎操作,不得将粪便泼洒在卸粪口周围地面。作业结束,应及时清洗卸粪口及作业场地。 7)粪便转运站(场、码头)应有灭蝇措施。在可视范围内,苍蝇不超过3只/次,无蛆,臭味不超过4级。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以下简称《规范》)要求清掏周期为3~12个月,实际设计中多取3~9个月,而酸性发酵阶段的酸性发酵期为3个月,酸性减退期为5个月左右。实践证明:清掏周期的取定,应兼顾污水处理效果、建设造价、管理三个方面因素清掏周期一般不宜少于12 个月。
维护管理 (一)新池建成确认无渗漏,并养护两周后正式启用。 (二)使用中要控制用水量。 (三)及时清理粪皮和粪渣,在粪池内取出的粪渣须经堆肥法或化学法处理后再作肥料,第三池取出的粪水可直接用作肥料。 (四)保持化粪池盖板的密封性,在清渣或取粪水时,不得在池边点灯、吸烟等,以防发酵产生的沼气遇火爆炸。
过粪管位置 过粪管安装的位置关系到粪便流动方向,流程长短,是否有利于厌氧和能否有效阻流粪皮、粪渣、以及保持一、二池的有效容积,新鲜粪便进入粪池后,多集中在上层形成粪皮,然后逐渐疏松崩解,比重较大的下沉形成粪渣,粪皮与粪渣之间为稀粪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