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知识问答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何时实施?
答:《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由国家建设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于2007年10月11日实施。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组成?
答:本规范共分15章及3个附录。内容组成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墙体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地面节能工程、采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质量验收。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后,工程资料将有何变化?
答:《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土建四个分部工程,分别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安装五个分部工程,分别为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建筑智能、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以后,将增设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它涵盖的十个分项的工程资料单独验收组卷,统一标准划分的九个分部将改变为十个分部工程。
4、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场验收和进场复验如何进行?
答: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
进场复验——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
5、现场实体检验活动如何进行?
答: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或现场检验。
6、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哪些文件?
答: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适用时,也可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和现场实体检验等资料。
7、型式检验的内容及其要求有哪些?
答:由生产厂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的全部性能及其适用性所作的检验,其报告称型式检验报告。通常在工艺参数改变、达到预定生产周期或产品数量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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