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集成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1) 功能合并。主要考虑将一些在功能上和硬件设备上重复的系统合并,使合并后的系统具备合并前各系统的所有功能,以减少设备冗余,避免重复投资。在上述系统中,音乐/广播系统和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中的消防广播系统就可以作为一个系统来设计,但系统必须满足《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 50116—98)的规定。
(2) 功能互补。从功能上看,楼宇自动化系统中的各子系统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管辖范围,平时各自独立工作,但在发生某些特殊事件时,往往需要各系统之间能够协同工作,以提高整个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实现全局性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建筑的智能化程度。
在实现各系统的功能集成时,选择了集成模式,确定了网络通信协议,有了相应的硬件设备把各系统物理地连接在一起,并安装了可以互操作的网络操作系统,后的工作就是要开发出相应的应用软件,把各系统逻辑地连接在一起,为整个集成系统提供统一的人机操作界面,这就是软件界面集成。
弱电系统的技术含量高、建设周期长且过程复杂,在国内隶属于建设、公安、邮电、广电、消防、电业等行业管理范畴。弱电行业技术规范标准不统一,在弱电系统建设中许多环节过程存在弊病,资质管理与市场准入方面也不尽如人意,不合格集成商、工程承包商和供应商充斥市场,与弱电工程相关问题较多。
智能化系统为建筑设备监控系统、防范系统、通讯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等系统,以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为目的构成的综合系统;
家庭内各种数据采集、控制、管理及通讯的控制或网络系统等线路,则称为智能化线路(也就是家庭装修中所说的弱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