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财会部门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载经济业务简要内容,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
1、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填制凭证的日期: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要按货币资金的实际收入日期、实际付出日期填写;转账凭证的填制日期可以按收到原始凭证的日期填写,也可以按编制记账凭证的日期填写。
(2)凭证编号:记账凭证必须编号,有利于查找。
(3)经济业务摘要:摘要是对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
(4)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是进行账务处理的基础环节。
(5)金额:记账凭证所列金额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关系到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正确与否。为此,计算必须准确,书写清楚、符合要求。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原始凭证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必须在记账凭证上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两者必须相符。
(7)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以便于明确经济责任。
2、记账凭证审核的内容:
(1)填制凭证的日期是否正确。
(2)凭证是否编号,编号是否正确。
(3)经济业务摘要是否正确地反映了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
(4)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是否填列齐全。
(5)记账凭证所列金额计算是否准确,书写是否清楚、符合要求。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与记账凭证上填写的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是否相符。
(7)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