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日起中国市场的保险箱(柜)产品由办理生产登记批准书的政府行为,改为第三方认证制度(中国安防产品3C认证中心)的方式并对认证出的企业发给相关型号的《证书》,同时允许在通过认证型号的产品上标识3C标记, 以确保产品的质量。保险箱(柜)产品是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才能上市销售的产品。如生产企业的产品未通过国家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保险箱(柜)产品的标准有国家标准GB10409-2001《防盗保险柜》和行业标准GA166-2006《防盗保险箱》根据国家标准保险箱(柜)级别分为:A1、A2、B1、B2、B3、C共6类,A1级别,应能阻止用普通手工工具、便携式电动工具和磨头以及这些工具相互配合使用,在净工作时间15分钟以内打开柜门或在柜门、柜体上造成38平方厘米的通孔。C类级别,应能阻止用普通手工工具、便携式电动工具、磨头和专用便携式电动工具、割炬和炸药,在净工作时间60分钟以内打开柜门或在柜门、柜体上造成13平方厘米的通孔,其质量不小于450公斤。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第二批强制性目录从2008年8月1日执行。其中包括保险柜(箱)产品。中国技术防范认证中心是保险柜(箱)产品国家指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对于符合目强制性录内描述的保险柜产品,必须经过中国技术防范认证合格,同时取得3C证书并加强3C标志,方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常用术语
1.防盗保险柜:是一种具有一定防范能力,能在规定的净工作时间内抵抗
规定的破坏工具作用条件下非正常进入,装有机械、电子锁具的箱体
2.净工作时间:是指对防盗保险柜、柜实际的破坏攻击时间,不包括试验准备时间及试验过程中可能延误的时间。
3.破坏工具:是指普通手工工具、便携式电动工具、磨头、专用便携式电动工具、割炬、爆炸物。
4.便携式电动工具:在国家标准GB10409-2001《防盗保险柜》中的规定是:钻头直径不大于12.5毫米的手电钻、冲头直径不大于25毫米的冲击电钻及加压装置。
5.磨头:在国家标准GB10409-2001《防盗保险柜》中的规定是指转速为14000转/分~22000转/分的模具电磨驱动的锥形、盘形、圆柱形及类似形状的磨削工具。
6.专用便携式电动工具:在国家标准GB10409-2001《防盗保险柜》中的规定是指砂轮直径不大于200毫米的便携式砂轮切割机、电锯及钻头直径不大于25毫米的电锤。
7.割炬:在国家标准GB10409-2001《防盗保险柜》中的规定是指氧-乙炔割炬,规格不大于G01-30的射吸式割炬。
8.爆炸物:在国家标准GB10409-2001《防盗保险柜》中的规定是指标准梯恩梯(TNT)炸药或具有相当爆炸能量的其它炸药。
9.进入:是指在防盗保险柜、柜的抗破坏试验中,在规定的净工作时间内,在规定的破坏工具作用下,防盗保险柜、柜的门被打开或在防盗保险柜、柜上开出一个大于规定面积的开口。
10.开口:在国家公共行业标准GA166-1997《防盗保险柜》中的规定是38平方厘米,在国家标准GB10409-2001《防盗保险柜》中的规定是38平方厘米或13平方厘米。38平方厘米是指小边长为38毫米的矩形开口,或小高为51毫米的三角形开口,或直径为70毫米的圆形开口。13平方厘米是指小边长为25毫米的矩形开口,或小高为25毫米的三角形开口,或直径为41毫米的圆形开口。
电池的使用
电池请使用5号AAA高质量无泄漏碱性电池,安放电池时请注意电池的正负极性,按电池盒上的正负极性标记放置,长期不用把电池从电池盒中取出。
开保险柜靠手感一、指纹保险柜打不开怎么办?
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指纹保险柜或保险柜打不开的问题,可以按如下方法解决:
问题一:按入手指后,系统反映很慢或不反映
可能原因及排除方法:1、电池欠压,请更换电池;2、手指干燥,请补充水分
问题二:使用过程中,登记过的指纹较难通过
可能原因及排除方法:1、手指按放是否正确,请正确放置。2、登记时指纹没有采集好,请重新登记。3、手指纹理较差,请更换其他手指。4、手指干燥,请补充水分。
问题三:按“START”键后,屏幕亮但不显示,并蜂鸣器鸣叫
可能原因及排除方法:电池欠压,请更换电池
问题四:按任意键无反应
可能原因及排除方法:
1、电池电已耗尽,请使用外接备用电源,开门后立即更换内置电源;2、拔下电源再重新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