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即是保障, 保安工作提供的是服务。[1]据有关调查显示, 目前我国有4000余家保安企业, 团队近500万人。可见, 保安人员的数量是非常庞大的, 同时, 也可以知晓, 各行各业、各单位组织都非常重视安保工作。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高新技术的发展, “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等陆续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使得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 而同时也意味着高科技的技能手段已经开始进入安防领域, 加强保安队伍建设, 提升保安队伍管理, 势在必行。
据悉,目前全国共有1万多家保安服务公司、530万名保安员。然而就在1984年12月18日前,这个数字还是零。
《保安管理服务条例》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