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相关要求编辑 播报 1.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2.拆除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3.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①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②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③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1] ④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静力破碎 进行建筑基础或局部块体拆除时,宜采取静力破碎的方法。 采用具有腐蚀性的静力破碎剂作业时,灌浆人员必须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作业人员应保持距离,严禁在注孔区域行走. 静力破碎剂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放。 在相邻的两孔之间,严禁砖孔与注入破碎剂同步进行施工。 静力破碎时,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作业,查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后方可继续施工。
拆除建筑的围栏、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拆除梁和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按拆除的标的物分,有民用建筑的拆除、工业厂房的拆除、地基基础的拆除。机械设备的拆除、工业管道的拆除、电气线路的拆除、施工设施的拆除等 按拆下来的建筑构件和材料的利用程度不同,分为毁坏性拆除和拆卸; 按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间位置不同,又有地上拆除和地下拆除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