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通常指的是高处作业,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高处作业为:“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3.2)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之处。这可以看作是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值为准。
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现场施工上部搭设脚手架、吊运物料、地面上的人员搬运材料、制作钢筋,或外墙装修下面打底抹灰、上面进行面层装饰等等,都是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业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伤亡事故。
使用高凳和梯子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作,支设角度以60°~70°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同时两梯要牢固,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使用高凳时,单凳只准站1人,双凳支开后,两凳间距不得超过3m。如使用较高的梯子和高凳时,还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以使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电杆的根部是否腐烂。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
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另外,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