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赢跃品创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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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代理版权登记,多年经验,服务周到

2024-08-08 12:00:01  845次浏览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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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版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法律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对作品享 有独占权。一般而言,其他人需要使用作品,应当事先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但是著作权法也规定了若干情形,在法律规定的使用方式下,该种使用无需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或者无需向其支付报酬。

在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创新,创新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作为战略是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保障。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更是衡量企业创新能力的关键,可以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有效竞争力。同时,也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支撑条件。

当我们的作品有了版权之后,当然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作品了,而且版权登记之后也可以提高自己的作品知名度。创作作品一方面是自己的兴趣,实现自己的人身价值;另一方面就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作者完成作品创作后是希望作品能产生经济价值,可通过转让或许可给他人,让作品流入产业市场的问题。其次,我国《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由此可见,我国实行著作权“自动生效”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就自动享有著作权。但是,在实践中,对于创作完成点的时间证明提出有效证据进行证明,而进行著作权登记的话,相当于是对外的一种公示作用,可以作为强有力的证明。再者,著作权登记的目的在于对自我独创劳动成果的权益保护,预防被他人侵权,发生权利纠纷时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权利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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