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质押申请:票据持有人可通过此功能提交"质押申请"。
步:录入员选择"电子票据 > 质押 > 质押申请"。
第二步:选择需质押票据,点击"申请"。
第三步:选择质押行信息,点击"质押申请"。
第四步:对质押信息进行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第五步:提交成功,等待授权。
第六步:授权员至"授权中心"完成授权后,质押申请提交成功。
承兑汇票贴现是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贴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二)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关系;
(三)持有尚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承兑汇票。
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到期后,如果没有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可以背书转让,如果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转让。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商票质押到期后处理流程:
步骤一、录入操作人:电子票据-质押-解质押签收-查询账户-勾选票据-签收-确定。
步骤二、授权操作人:授权中心-解质押签收-授权-授权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