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填写国际货物托运书,并提供与运输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2、托运人应对所填货物托运书中各项内容和所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托运人所托运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始发、中转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规定以及有关航空公司的一切运输规章。
4、托运人在托运货物前,必须自行办妥始发地海关、卫生检疫等各项手续。
5、托运人托运鲜活易腐物品、活体动物、贵重物品、危险物品、有时间限制要求及大批量货物时,应事先向货运部门订妥航班、日期、吨位,并按约定的时间在机场收运部门办理托运手续。
1)、整架包机。指航空公司或包机代理公司,按照与租机人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和运价,将整架飞机租给租机人,从一个或几个航空站装运货物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输方式。运费随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的供求情况而变化。
2)、部分包机。指几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联合包租一架飞机,或者由包机公司把一架飞机的舱位分别分给几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适合一吨以上但不足装一整架飞机的货物,运费较班机低,但运送时间则比班机要长。。
航空快递是由一个专门经营该项业务的公司和航空公司合作,通常为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或航空速递公司派专人以快的速度在货主、机场和用户之间运送和交接货物的快速运输方式。该项业务是两个空运代理公司之间通过航空公司进行的,是快捷的一种运输方式。
托运时,应根据货物的性质、形状、重量、体积、包装等情况,在每件货物包装上写上收货人、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以及货箱号、唛头标志等。货物托运后,如发生意外情况,可凭航空运单书面要求变更运输,变更运输包括:中途停运、运回始发地、变更目的地、变更收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