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保函又称还款保函(repayment guarantee)及退款保函,在贸易合同中还可以称为定金保函(down-payment guarantee)。在大额交易中,买方或业主在合约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预先需向供货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执行合同的启动资金,由于该款项是对供货方在履约之前所作的预付,买方为了避免日后由于供货方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无法履行义务,却不退款而无端遭到损失,通常要求供货方在买方预付之前的若干日内通过其银行开出预付保函,由银行作出承诺,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是无法全部履约(不管这种行为是有意的或者是无意造成的),担保行将在收到买方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这笔与预付金额等值的款项,或者相当于合约尚未履行部分相当比例的预付金额,使买方能够顺利的收回所预付的款项。
银行保函格式有三种类型:一般保证格式、连带责任格式、独立保函。
一般保证格式的特征:
1、银行为第二责任人。
2、①保证方式明确为一般保证;
②被保证人已不能履行债务;
③索赔需要出具的关于被保证人违反主合同约定而需承担责任的生效裁判文书。只要保函文本中有上述任意2种或以上,都可以判定为一般保证格式。
连带责任格式的特征:
1、银行与被保证人并列为责任人;
2、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连带责任。
独立保函格式的特征:
1、保函载明见索即付;
2、保函索赔条件描述为无条件索赔、无需证据索赔等;
3、保函载明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
银行绝不接受的条款
1、收到索赔通知后至少7个工作日赔付,立即、小于7个工作日或者日期单位为天的均不接受,如果一定要准入需追加0.2%收费;
2、保函必须载的到期日;
3、保函权利不可转让,或经银行书面同意方可转让;保函权利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是不可以由受让人继承。
保函格式的苛刻程度影响审批条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甲方尽量沟通采用弱格式,有格式要求的甲方尽量能弱化保函格式。
买方无时间办理索偿手续。对失效地点在卖方所在地的保函,当买方获知卖方未能在迟装船期内履行交货义务,此时保函时效也已到,由于地理位置的差异,买方已没有时间办理有关索偿手续。所以我们应要求保函有效期至合同迟装船期后几个工作日较妥。我们之所以强调是“工作日”主要考虑遇到节假日的情况。
从理论上讲,保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卖方不按合同规定交货而买方损失预付款,当卖方履行了交货义务后,保函的作用也就完成了。所以绝大部分保函的有效期从开立日始到装船日但不超过合同迟装船期,原则上说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