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企业近十年获得过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 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构筑物
(1)检查现场施工质量,主要包括:模板及其支架安装质量;钢筋品种及规格、制作、连接、安装质量;混凝土浇筑质量(现场计量)和外观质量;标养试块制作和同条件试块留置情况;预埋件和预留孔的位置、尺寸;变形缝施工质量。
(2)抽查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及审批;原材料合格证书、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复试报告;钢筋加工、成型、安装质量;混凝土配合比报告,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同条件养护试验报告;池体构筑物满水试验报告、池体构筑物沉降观测报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给水、污水处理构筑物工程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