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子原名“舆”,早记载见司马迁的《史记》,说明早在春秋时期就已经有轿子了。晋六朝盛行肩舆,即用人抬的轿子。到后唐五代,始有“轿”之名。北宋时,轿子只供皇室使用。宋高宗赵构南渡临安(今杭州)时,废除乘轿的有关禁令,自此轿子发展到民间,成为人们的代步工具并日益普及。
南宋孝宗皇帝为皇后制造了一种“龙肩舆”,上面装饰着四条走龙,用朱红漆的藤子编成坐椅、踏子和门窗,内有红罗茵褥、软屏夹幔,外有围幛和门帘、窗帘。这是早的“彩舆”(即花轿)。
明朝崇祯年间的花轿用蓝绸作幔,四角悬桃红色彩球。后来开始采用红色刺绣、织锦,后来又有用大红纱绸满绣的。
一说此风源自北宋理学家程颐对传统送嫁婚仪的改革。相传古代婚俗中,大夫以上嫁女有“反马”规矩,即女方用车马把新娘送至夫家,小夫妻过上一段日子(通常不少于三个月)后,倘相处和睦,夫家便留下车子,送还其马,叫“反(通返)马”。如果两人合不来,或因其他缘故导致婚姻难以维持,新娘便骑乘自家的马返归娘家,或等夫家甘言求和,或竟从此不回夫家,准备离异。这种风气,自先秦传至唐宋,可见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已嫁妇女的举止还是有一定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