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指我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提供的保证申请人履行某项合同项下义务的一种银行担保。在保函有效期内如发生申请人违反合同的情况,担保银行将根据受益人的要求向受益人赔偿保函规定的金额。
付款保函的产品特点:
1.解决交易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银行凭借自身良好的信誉介入交易充当担保人为当事人提供担保,促进交易的顺利执行;
2.合同业务履行的保证,保证合约的正常履行;
3.合同价款的支付保证作用:保证货款的及时支付,在商品贸易中与信用证作用相似;
4.使用范围广,不仅可以用于商品贸易,还可以用于工程项目等。
保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独立保函,但保函未载明据以付款的单据和金额的除外:
1.保函载明见索即付;
2.保函载明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等独立保函交易示范规则;
3.根据保函文本内容,开立人的付款义务独立于基础交易关系及保函申请法律关系,其仅承担相符交单的付款责任。
税款保付反担保函
是指对在银行开户的加工贸易企业,银行可为该企业出具以中国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加工贸易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为免向海关缴纳税款保证金,需委托中国银行出具以海关为受益人的税款保付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