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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特种设备许可证代办费用,力求每一位客户满意

    2024-11-24 08:55:01 47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下列情况不批准延期:

    1.申请之日,许可证有效期不足30天的;

    2.不满足换证条件的。

    许可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填写《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补发申请表》,提出申请。

    在收到补证申请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补发许可证。获证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缴纳许可证工本费。

    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到所在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质量手册;

    4、有关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审批、发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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