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3.1.1 具有所在国的合法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资质证明等);
3.1.2 所制造的产品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3.1.3 必须满足生产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生产场所、设备、检测、管理等);
3.1.4 必须满足生产所必须具备的人资条件(操作人员、技术人员、检测认识、管理人员等);
3.1.5 生产产品所必须具备的相关技术性、控制性、指导性资料;
3.1.6 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产品防护性能保障体系;
3.1.7 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国内代理商、进口商及其他单位
3.2.1 具有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2 有与产品制造商签订的有效合法的委托协议或长期稳定的供货合同;
3.2.3 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3.2.4 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及健全的管理体系
3.2.5 销售人员必须熟悉所销售产品的防护性能及使用方法。
防静电工作服LA标志认证就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也称为"劳安标志认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是确定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性能符合标准、行业标准,通过中心评审认可后发放“LA”标志并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在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认证后所生产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加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标识,LA标识加施应牢固耐用。
防静电服LA标志认证所需检测设备如下:
1、ZF-611织物摩擦带电电荷量测试仪(包含法拉第筒、滚筒摩擦机和静电电位计)
2、ZF-613点对点电阻率测试仪(又称点对点测试仪)
3、ZF-618拉力试验机
每套检测设备必须配备计第三方计量校准证书。
(一)LA认证标识采用古代盾牌之形状,取“防护”之意。
(二)盾牌中间采用字母“LA”表示“劳动”之意。
(三)“xx-xx-xxxxxx”是标识的编号。LA认证编号采用三层数字和字母组合编号方法编制。层的两位数字代表获得LA认证标识使用授权的年份;第二层的两位数字代表获得LA认证标识使用授权的生产企业所属的省级行政地区的区划代码(进口产品,第二层的代码则以两位英文字母缩写表示该进口产品产地的国家代码);第三层代码的前三位数字代表产品的名称代码,后三位数字代表获得LA认证标识使用授权的顺序。
(四)参照《色》(GB 2893-2001)的规定,LA认证标识边框、盾牌及“防护”为绿色,“LA”及背景为白色,标识编号为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