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2)生产场所所有权、使用权证明等;
(3)组织机构图等
2.设备管理(资料)
(1)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2)生产设备操作规程;
(3)生产设备维护计划;
(4)工艺装备管理制度;
(5)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6)防护性能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7)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检定计划及检定证;
(8)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验仪器设备台账。
5.文件管理(资料)
(1)文件管理制度;
(2)外来文件的识别、流转程序;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录;
(4)产品生产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标准目录及标准封面;
(5)产品设计图;
(6)主要原材料明细表;
(7)零部件、标准件、外协件和外购件汇总表;
(8)工艺流程图;
(9)原材料进场检验标准;
(10)申请产品的防护性能检验规程;
(11)产品使用说明书;
(12)出厂合格证;
(13)产品商标注册证(若无注册商标,此项可缺);
(14)产品照片。
6.质量控制(资料)
(1)原、辅材料、零部件、外协件和外购件采购控制制度;
(2)供方评价规定;
(3)原、辅材料、零部件、外协件和外购件的进场验收具体规定;
(4)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5)质量控制点的控制措施;
(6)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7)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8)仓库管理制度。
7.人员考核(资料)
(1)防护性能检验人员上岗证(培训合格证);
(2)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生产培训证明。
8.生产(资料)
(1)生产方针和目标;
(2)生产目标管理规定;
(3)生产法律法规的识别适用;
(4)生产规章制度;
(5)职业危害和职业病控制制度。
防静电服LA标志认证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由监管总局监制,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管理中心印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标识由图形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编号构成,劳安标志由设在中国生产科学研究院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管理中心受理与核发。
生产防静电工作服的企业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LA标志的防静电工作服;购买的防静电工作服须经本单位的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防静电服LA标志认证所需检测设备如下:
1、ZF-611织物摩擦带电电荷量测试仪(包含法拉第筒、滚筒摩擦机和静电电位计)
2、ZF-613点对点电阻率测试仪(又称点对点测试仪)
3、ZF-618拉力试验机
每套检测设备必须配备计第三方计量校准证书。
劳动防护用品(LA认证即劳安认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LA认证又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LA认证)实行标志管理制度。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LA认证)是确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劳动防护用品(LA认证)的凭证。
特种劳保用品是指在劳动作业生产过程中对人体起到特殊保护作用的防护用品,与之对应的是普通劳保用品,如防护眼镜、劳保鞋等。常见的特种劳保用品有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化服、防冲击面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