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服LA标志认证所需检测设备如下:
1、ZF-611织物摩擦带电电荷量测试仪(包含法拉第筒、滚筒摩擦机和静电电位计)
2、ZF-613点对点电阻率测试仪(又称点对点测试仪)
3、ZF-618拉力试验机
每套检测设备必须配备计第三方计量校准证书。
防静电服LA标志认证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书由监管总局监制,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管理中心印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标识由图形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编号构成,劳安标志由设在中国生产科学研究院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管理中心受理与核发。
生产防静电工作服的企业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LA标志的防静电工作服;购买的防静电工作服须经本单位的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LA劳安认证程序
一、申请提交资料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附属型企业还需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
3. 产品涉及的相关标准(国标、行标),及内部技术规程、控制规程、工艺规程及重要物料等资料。
4. 零部件、标准件、外协件、外购件等零件汇总表
5. 企业相关的管理制度、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明等资料文件
6. 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产品图片、产品设计图等资料
二、资料确认及实地审查
1. 安标管理中心接到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在规定日期内内资料进行评核,评核OK的对资料进行技术身缠,技术审查通过后,会通知企业进行现场审核的准备,若资料评核不通过,则会通知企业进行改善。
2. 资料技术审查通过的企业,安标管理中心会根据企业实际状况安排稽查人员至企业进行实地检查,稽查的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主体资格、技术力量、生产设备、检测检验设备和管理体系等条件。
3. 现场评审人员按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抽样有关要求抽封样品,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抽样单,申请单位应于封样之日起5日内将抽封的样品寄往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管理中心委托经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4. 在现场审查及样品抽测均合格后,安标中心会在规定时间内将结果公布,同时将LA标志颁发给申请企业。标志有效期为4年若审查确认不合格企业,重新申请认证的间隔不得低于90天
三、监督审查
获得LA标志认证的企业,安标中心须每年对企业做一年监督审查,审查内容通认证内容,同时企业须配合安标中心认可的检测机构的不定期的产品检测。
LA认证标识规格与适用范围:
1.焊接护目镜、焊接面罩、防冲击护眼具:18mm(包括编号) x 12mm
2. 帽、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27mm(包括编号) x 18mm
3.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导电鞋、保护足趾鞋、胶面防砸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膜压靴、防穿刺鞋、电绝缘鞋:39mm(包括编号) x 26mm
4.带、网、密目式立网:69mm (包括编号)x 46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