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证明开具基本操作流程
1、存款人填写申请书、提供本人名下的人民币或外币储蓄存折(单)、有关出国资料原件及身份证明,交银行审核办理。
2、银行经办人审核客户申请资料、核对账户余额、签注审查意见,与有关资料一起报有权批准人审批。
3、有权批准人审查批准后,经办人办理存折(单)止付手续,开立存款证明书,在已开出存款证明书的存折(单)上加盖“已开立存款证明书,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戳记,注明受理日期后交客户。
办理收入证明需要注意事项:
(1)收入证明通常是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是财务部门所开具,而且要加盖公章;
(2)收入金额至少要是月供的2倍;
(3)开收入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4)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5)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则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存款证明在很多地方需要用到,出国时资金证明、收购、投资企业作为个人或企业资金财力的证明、办理土建项目开工许可证是作为资金实力证明、办理土地证时提交的资金证明、房地产企业办理房屋预售证是开具企业资金证明,充当企业资金财力的有效证明、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应对发包方(甲方)的资金证明、买房验资时向房开商提交的资金证明,以验明具备购买房产的经济实力、其他申请各种资质时需要向对方提交的资金证明。
可以开具存款证明类型:
1、时点银行存款证明:证明在存款证明开具的时间点,银行账户上相应的存款余额。
2、时段银行存款证明:需冻结,证明在冻结的时间段内,银行账户上有相应的存款余额。
可开具存款证明的银行: 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农信社及其它各类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