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① 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 ②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的判断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①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销售商品的价款; ② 实务中,企业售出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规定的要求,并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也承诺付款,即表明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够收回; ③ 如企业判断价款不能收回,应提供可靠的证据。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① 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 ② 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工资标准:
2.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2.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工资形式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报酬的方式。
社会主义国家确定和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原则、形式、办法和规定的统称。工资制度是工资政策的具体表现,它决定于国家和企业的生产水平与经济方针,同时它也影响生产、工作的发展。
我国企业现行几种工资制度:
·工资指导线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
·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
·企业经营者年薪制
国家设立工资保障制度,是为了依法维护广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是,工资标准在执行中却未能让那些中小民营企业的职工受益。也就是说,在全国各地,职工拿不到当地工资标准的职工依然存在。即便是向劳动仲裁部门举报和投诉,仍然不能实现依法维权的目的。
按劳分配
该项原则存在的客观基础包括: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工资立法,确认用人单位享有完全的工资分配自主权;
在中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原则是工资分配的核心原则,中国劳动法的基本工资制度,就是依据这一原则建立的;
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制度中,国家有责任保证劳动者获得基本的生活需要,使劳动者实现物质帮助权;
由于中国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经济形式的存在,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