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定义上讲,信用证是一种支付方式,而信用保险是一种保险。当然,二者都是为了保证外贸的收汇。信用证相当于银行给贸易做了背书,只要单据做到单单相符,即可证明卖家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此时银行就会如约付款。这其实是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买家不付款的风险。
信用证不能防范以下风险:
商业风险:1. 信用证有不符点,银行拒绝付款。2. 开证行破产。3. 买家拒收
政治风险:1. 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禁止或限制开证行向被保险人支付信用证款项。2. 发生战争、内战或者暴动,导致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3. 开证行所在国家发出延期付款令。4. 开证行国家发布汇兑限制。而这以上这些,都是信用保险可以cover的,赔付比例可以到90%。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作为开证行和卖方之间往往路途遥远,所以开证行大多会指定一个卖方所在地的银行并与开证行有业务上往来关系的,由其先向卖方垫付款项,再由开证行偿付该银行所付款项和利息。这个受委托的银行就是议付行。
开证行和保兑行的区别:
付款责任:开证行是责任人,如果信用证中没有要求加保兑行,交单到开证行后,就必须付款给卖方。只有信用证中提到保兑行,才会在开证行无法支付的情况下,它们具有支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