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小额贷款是指通过非正式途径向微型和小型企业、贫困者或贫困者家庭提供融资服务,以扩大这些群体的选择范围,提高其生产性投资,从而增加这些群体的收入和就业机会的金融活动。这种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融资。
还款方式灵活。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按季结息到期还本、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或分两次还本付息等多种灵活的还款付息方式。
贷款范围较广。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
营销模式灵活。小额贷款公司在风险可控下实行不评级、不授信的营销形式,打破了长期以来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具有方式简便、快捷的特点,有利于中小企业及时获得信贷支持,缓解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短期融资困难,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之间的不足。
按利率分为:
固定利率贷款
浮动利率贷款
混合利率贷款
按照贷款担保方式分为:
信用贷款
担保贷款
保证贷款
按揭贷款
质押贷款
票据贴现
按照贷款资产质量(风险程度)分为:
正常贷款
关注贷款
次级贷款
可疑贷款
损失贷款
按照贷款存续情况分为:
正常贷款
逾期贷款(逾期0-180天)
呆滞贷款(逾期181-360天)
呆账贷款(逾期361天以上)
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