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收据里的“自理自费”是什么意思?
1、自费:是指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费用,如:生活用品费、陪客费、自费药品等。
2、自理: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乙类项目(含特殊检查、特殊),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乙类药品等,需先由工人支付一定比例或额度的费用。如:医疗服务项目中CT检查费、磁共振扫描(MRI)、药品中的阿奇霉素等的部分比例的费用。
医师出具医学诊断证明的原则: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医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通常情况下,需要开具诊断证明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确诊疾病:需要已经通过检查或确认患有某种疾病。
2. 在医院就诊:需要在医院接受过相应的诊疗或。
3. 有合法身份证明: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4. 合法用途:需要提供合法的用途,如办理医疗保险报销、请假、退学、就业等。
不同的医院和地区可能对开具诊断证明的条件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医院或相关部门了解。对于某些特殊情况需要遵守相应的防疫法律法规,注意隐私保护。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