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这个好理解了吧,这位同学回答下!”“老师,这个就是转一手,通过别人去直贴,就叫转贴吧!”“-_-b.........” 转贴一般的人接触不到,是银行和银行间的对接业务,“指商业银行在资金临时不足时,将已经贴现但仍未到期的票据,交给其 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给予贴现,以取得资金融通。”(仍然摘自百度百科) 也就是说,不光是我们小老百姓,银行也有缺资金的时侯,它缺资金了,还是拿着票在银行间去“直贴”,就叫转贴。
直贴 这是贴现行业基础的词汇之一,也是票据贴现的核心所在。 狭义直贴的意思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摘自百度百科yes)。 广义直贴的意思就是“指远期汇票经承兑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或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
商票付款期限 关于这商票付款期限,在票据法上是有明文规定的。 票据法规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提示付款。在提示付款期内,付款人足额付款后,全体票据债务人的责任解除,整个票据活动的过程才算圆满结束。
票据的背书人是该票据的收款人,后的持票人为后背书的被背书人,中间的背书人为前手背书的被背书人。这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必须前后衔接。 1、背书转让的票据,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的权利。 2、非经背书转让的票据,持票人应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注意事项:非转让背书,不影响背书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