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业务流程
交警支队车管办证大厅办理汽车报废业务流程:
1、车主带报废手续到办证大厅登记审核岗审核;
2、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3、到档案管理岗领取盖好业务章的报废申请表。
办理汽车报废业务流程图:
领表申请--登记审核岗受理--机动车查验岗验车--缴交行驶证、车牌--交费--回收公司解体照相--机动车查验岗查验解体情况--业务领导岗审批--支队办公室盖章--注销机动车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百条规定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款的规定处理。
深圳市粤车汇旧车回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李先生13724349013),常年收购二手汽车、轿车、客车、货车、旧大巴车、脱审车,处理报废车辆销户。公司视客户为上帝,上门回收,热情周到,为客户承诺和兑现各项服务,真诚欢迎广大朋友光临惠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