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是制冷设备的一种。冷库是指用人工手段,创造与室外温度或湿度不同的环境,也是对食品、液体、化工、医药、疫苗、科学试验等物品的恒温恒湿贮藏设备。冷库通常位于运输港口或原产地附近。冷库与冰箱相比较,制冷面积更大,且有共同的制冷原理。
一般冷库多由制冷机制冷,利用气化温度很低的液体(氨或氟里昂)作为冷却剂,使其在低压和机械控制的条件下蒸发,吸收贮藏库内的热量,从而达到冷却降温的目的。间接冷却是由鼓风机将库房内的空气抽吸进空气冷却装置,空气被盘旋于冷却装置内的蒸发管吸热后,再送入库内而降温。空气冷却方式的优点是冷却迅速,库内温度较均匀,同时能将贮藏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带出库外。
食品冷库是用于食品冷冻和冷藏的建筑物,它是通过人工制冷的方法,使库内保持一定的低温。为了减少外界热量的传入,冷库的地坪、墙壁和屋顶都敷设一定厚度的防潮隔气层和隔热层,在食品冷库工程管理中,应根据食品冷库的特性,实行科学管理,以保证生产,达到延长使用寿命,降低生产成本,节约维修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基本要求
(取自《冷库规程》 第4章 [1],公布于2011年第22号国家标准公告 [2])
1.
冷库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营应采用国家标准GB 28009-2011《冷库规程》。
2.
冷库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3.
冷库应使用具有相关生产资质企业制造的制冷设备。
4.
冷库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
5.
冷库应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6.
冷库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保障体系,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