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业务其实在我国是属于高风险的信用金融服务,所以银行不做此类业务。虽然我国在努力建设信用系统,但是很明显并不完善,信用服务就代表着出资机构承担的是高风险,银行抽贷、银行的拒贷、借款人动产不动产情况变更、借款人的资质短期变化、借款人及配偶签约后的态度,都是风险。
先质后抵 针对客户着急用款的需求,垫资方先做抵押登记并收押房本,先行向客户出借资金,为了帮客户降低成本,后期帮客户向银行或机构申请贷款,银行或机构批款后我们解除抵押登记,银行或机构完成抵押后放款资金偿还垫资本金的业务。
垫资,顾名思义就是垫付资金,又称过桥资金,是指一种短期资金的融通,期限一般在六个月以内甚至更短,可以弥补企业和个人融资时间上的资金缺口,是一种过渡资金,通过过桥资金达到与长期资金对接的条件,过桥只是一种暂时状态。
无论是银行还是法律界,有关专业人士都提醒房产交易双方在使用这种“垫资”工具时须万分慎重。由于缺少了担保公司和银行的介入,这一交易过程风险重重。 过去的“转按揭”,主要是债务人的变更,即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因借款人转让已抵押给银行的抵押房产,贷款银行向购买该抵押房产的购房人(下家)发放贷款,同时,原借款人通过售房款归还贷款。这一切过程都由银行操作,买卖双方的风险都比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