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需要的资料
1、设计说明书 包括工程设计依据,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总指标,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者确定的问题。总平面,建筑及结构,建筑电气,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排烟及暖通空调,热能动力等11个方面的消防设计说明。
2、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建筑和结构、建筑电气、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排烟和暖通空调、热能动力等6方面的设计图纸。
哪些场所需要做消防报建?
1、本市内进行二次消防改造的建筑物,施工前的设计图纸应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工程竣工投入前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按照规定,主体建筑高度50米以下,面积小于50平米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不需要办理报建手续,其他情况一律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消防报建! 2、宾馆、饭店食堂、商场、市场商铺、影院、健身馆、休闲场馆、医院、学校、图书馆、办公楼、宿舍、幼儿园,厂房仓库、养老院、娱乐休闲场所、酒吧、餐厅、公共场馆建筑、儿童活动场所等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功能
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1)监控报警:10s 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部位,显示报警时间。
2)故障报警:100s 内
3)自检
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达到报警设定值(20-1000mA)时,3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达到报警设定值 (45一140C)时,4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4、故障电弧探测器:在 1s 内发生 14 个及以上半周期的故障电弧时,3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本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