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根据《中共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收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
2、对现场设置的烟感、温感进行巡查,看是否正常巡检;
3、每次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烟感或温感进行测试,查看报警是否正确;
4、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是否正常巡检;
5、每次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手动报警按钮,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6、对各模块箱内的模块进行外观检查,接线有无松动锈蚀、指示灯是否正常亮启;
7、对联动设备每次按10%的比例进行远程控制功能试验,检查控制功能是否正常;
8、对火灾报警控制柜、联动控制柜等进行清洁除尘,对线路连接状况进行检查和紧固,对主电源与备用电源进行切换检查。
消防施工的施工流程要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首先在施工前要进行安装准备及准备相关材料。消防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并且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消防施工所选用的材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经过登记并具有消防部门发放的准销证。在消防施工结束后还应该进行消防系统的调试以及验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简介:
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区域火灾控制设备和各类编码模块(输入模块、输出模块、多功能控制模块等);采用二总线制;火灾报警探测器有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感光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火灾探测器、复合式火灾探测器等;水喷淋系统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70℃防火阀和280℃防火阀报警;手动报警器,并附有对讲电话插孔,消火栓内设置报警按钮,报警信号可手动或自动启动消防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