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10%的款项。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条件。
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信用保证书”或简称“保证书”。银行作为保证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银行保证被保证人未向受益人尽到某项义务时,则由银行承担保函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保函内容根据具体交易的不同而多种多样;在形式上无一定的格式;对有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处理手续等未形成一定的惯例。遇有不同的解释时,只能就其文件本身内容所述来作具体解释。其主要内容根据国际商会第458号出版物《UGD458》规定:⑴有关当事人(名称与地址)。⑵开立保函的依据。⑶担保金额和金额递减条款。
预付款支付保证担保的作用 采用这种办法,既可以有效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又可对施工企业提高资本有机构成形成一种激励机制,促使企业合理配置资金,立足长远,增强企业活力,逐步改变"打工性质"的企业经营机制,为"恒者恒强,优胜劣汰"打下经济基石。预付款担保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之日至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收回全部工程预付款之日有效,预付款保函随着业主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并逐步扣回,预付款担保责任随之逐渐降低直至终消失。
无条件(Unconditional或on Demand)银行保函; 银行见票即付,不需业主提供任何证据。业主在任何时候提出声明,认为承包商违约,而且提出的索赔日期和金额在保函有效期的限额之内, 银行即无条件履行保证,进行支付,承包商不能要求银行止付。当然业主也要承担由此行动引起的争端、仲裁或法律程序裁决的法律后果。 对银行而言,他们愿意承担这种保函,既不承担风险,又不卷入合同双方的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