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公司可能对于我国应该还有很多人听起来比较陌生,但是在欧美国家,商业保理行业已经是一个非常成熟的行业了,虽然说商业保理公司进入我国的时间不是很长,目前商业保理在我们的经济市场还处在发展的期间,但是相信他会很快的适应的我国的经济并且也会越发展约好的。
首先要了解的是设立商业保理公司的条件。企业投资者应具有经营商业保理业务或相关行业的经历。企业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近期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两名以上具有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应当以公司形式设立。
注册资本不低于五千万元人民币,且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
内资商业保理公司设立程序。设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内资保理公司、已设立的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的,向自贸区工商分局提出申请,自贸区工商分局征询自贸区管委会意见后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外资商业保理公司设立程序。新设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外资保理公司,先向自贸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在取得自贸区管委会出具的备案证明后,到自贸区工商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新设及已设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的,向自贸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由自贸区管委会出具批准文件,企业凭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向上海市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应提交材料:风险评估、监控等风险控制制度规定;经营商业保理业务或相关行业经历的证明材料;管理人员及风险控制部门人员资历证明;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